2015年3月10日,临渭项目办组织召开了第一次生产调度会,项目办全体干部职工、设计代表以及交工检测单位、中心试验室、各监理、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各监理、施工单位一是根据项目办春节前期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开展的对冲沟处治填筑及填挖结合部施工质量调查发现的问题(即:设计院提出的七个方面的问题)无条件停工整改。并组织开展“质量回头看”活动,对全线路基、桥梁、隧道、涵洞施工质量和安全防护进行排查。各施工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返工,返工期间除部分桥梁混凝土、隧道工程施工外,其余工程一律停工整改。项目办将停止各类款项的审批和支付以及工程计量的上报,并扣除未按设计施工段落的工程量计价款项。二是工程资料收集要及时,要确保与现场施工同步进行。要保证资料完整、数据真实,严厉杜绝造假行为发生。各监理、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管理办法》、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实施办法》和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竣工文件编制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办法要求,进行资料分类归档,保证资料齐全完整。对各监理、施工单位资料不全,出现数据造假或整改不彻底现象的,将停止工程计量上报。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界桩补栽工作,为后续封闭施工做好准备。界桩补栽完成后申请项目办进行验收,各施工单位不按要求及时补栽界桩的,将停止工程计量上报。四是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返工情况进行分阶段验收。各施工单位返工或整改完毕后,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向项目办申请验收,项目办将邀请公司、设计院有关专家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验收,按设计是否换填砂砾、渗沟、强夯、台阶、备好砂砾、设备等;第二阶段为每填高五米强夯验收;第三阶段为返工完成验收。验收依据为设计图纸、相关施工规范、交通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和项目办《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临洮至渭源段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细则》。